白城承接做工程造价-预算公司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是一个过程,在公路桥梁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体现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能有效地保证建设资金科学合理地分配,对公路桥梁的设计与施工起指导作用,甚至可以影响公路桥梁的设计和施工,从而发挥出工程造价在建设中的应有的作用。施工单位通过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不仅能得到经济上的实惠,可为保证公路桥梁工程的质量创造有利条件。材料工程造价要适应白城市场发展的要求,应从以下方面着手调整:目前白城地区价差系数调整,一般适宜于工程概算造价,快速简明,系数应以月或旬为一发布期。
法规变化类而产生的签证。这种签证同样要视合同约定而划分,一般合同中对于基准日(对于实行招标的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第28天作为基准日。),价款的调整方法等都有详细规定。我国现有的造价管理模式主要是以建设项目确定性造价为重点进行控制,经常情况下对风险的处理存在两种情况:或者完全忽视风险的存在,或者简单的定出10%的准备金。传统的编制项目造价的方式允许一定范围内提取风险准备金,但任何风险准备金都是一劳永逸的,除了通货膨胀外,几乎没有正式的更新方法,风险的识别、评估也没有遵循科学的方法论,这样准备金就会出现设置过高或在分项准备金和总准备金中两次计量的现象,但也就只有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的不可预见费属于风险性造价管理的范畴,而其他的一些造价风险管理的办法就属于具体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经验罢了,没有形成系统化的知识。
正式施工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很多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比如说,附近的环境、地下公共管线、地质条件以及一些材料规格、品牌的变更、方案的调整、施工进度变化等。建设单位在出现施工变更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甄别变更的细节,比如说在招标文件、勘察报告中体现的地下公共管线、地质条件等,因为施工方在投标的过程中,因为自身原因没有将相关的措施费用计入合同价款的,不能进行额外费用签证的增加,而施工单位提出材料代用,一定要对其进行仔细的确认和核实,如果招标单位的报价不合理,其中主要是由于材料报价较低,那么在实施的过程中提出替换规格材料,建设单位一定要对这种情况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产生造价超标的问题。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和拱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力及其他可能的叠加荷载时,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不大于4m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强度标准值的50%的要求后,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大于4m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的要求后,方可拆除如设计上对拆除承重模板、支架、拱架另有规定,应按照设计规定执行。
白城工程造价编制标底依据:①全部设计图纸和有关设计说明(其深度必须满足投标书的要求);②白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③经白城批准的设计概(预)算和投资计划等。
在招标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争夺工程订单,以低于成本或不平衡的报价来获取工程,更有甚者招标方与投标方相互勾结,出现了避公开招标,明招标暗定标、设置高门槛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另一方面给工程后期质量安全、工程进度、工程预算带来不利影响。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健全设计经济责任制。设计人员应熟悉掌握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熟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按项目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再用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各专业在保证功能及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必须制定双赢策略,合理分解和使用投资限额,融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为一体,把技术和经济有机结合起来。
技术与经济的关系,技术是手段,经济是目的,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达到良好经济效益是我们每个企业的目的。技术与经济,两者相辅相成,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会有不良后果。例如:我们制定的一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如果为了抢工期,不惜代价地投人大量人力物力,抢出了信誉,却造成了亏损;如果为了保质量,不惜代价地提高建筑标准,保证了质量,却使工程费用大大超出了工程合同造价。如果我们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考虑保证工期和质量的也考虑到严格控制工程合同造价,厉行节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那么,我们就有雄厚的资金购买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从而更有能力使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得到可靠的保证。技术方案与经济管理的结合,对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将起着重要的作用。暖通行业的工程预测属于前期经济行为,会因为市场、人为等的因素造成预测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有了一套工程造价和工程预算的理论,则会在工程造价上省去很多不必要的开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预算上,预算的方法跟不上经济的发展,处于滞后期在我国,由于由于经济还处在高速发展时期,预算方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我国的预算方式还处于滞后期,往往多采用静止的预算方法,这就导致在工程的成本上的预算往往与市场的价格不一样,也就导致了工程造价与工程预算有很大的出入。
工程量清单缺项的风险在计价规范中规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企业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承包企业提出的漏项项目往往在投标时就应在投标书中有所体现,才易为业主接受,并有利于与业主在价格上协商。